法律问答

怎么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自建房系小产权房,因土地审批受限,遂以男方的名义建造了两间房,以男方父亲的名义建造了两间房,由夫妻双方出资建设。现在离婚了,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没有办法过户,离婚协议又不具备法律效力,请问如何确保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19-04-24 14:48: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法院会作出裁定,同时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5、《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