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6月24号正式入职的,入职前招工处的人说了试用期七天内是有工资的,今天7月9号我要辞职,已经转正了,今天是上班第10天,请问辞职要扣多少工资,是当天辞职当天就能走吗?还是要1个月后

讨薪
2022-11-29 16: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进行计算,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结算清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上班一个月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情形职工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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