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纠纷,我父亲在当地镇卫生院住院期间误诊漏诊导致我父亲下半身截瘫。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29 16: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误诊是出现在医生执业过程中的,大多是医生的过失导致的。医疗误诊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第二,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反映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第三,如果属于一般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第四,如果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第五,如果纠纷仍未能解决,患者或家属可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第六,如果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诉法院。

  •   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不过,当事人可以根据一些认识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则无需做鉴定。

      而且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主要还是要看漏诊导致的结果如何来定的,而不是说只要是漏诊,就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因为专业水平以外的原因导致误诊漏诊,那么即使患者因此遭受损失,将不能得到损害赔偿
    而经鉴定确定误诊漏诊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事故赔偿,若是遭到拒绝,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遇到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与医疗机构通过互相协商进行处理,可以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