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前俩年,。房子是男方从手付起房子钱女方没有给一分钱,俩年后就离婚了,那还能给他分房子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9 16:5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名下房产归属的规定是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不管结婚后多少年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如果该套房产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不管结婚后多少年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对该套房产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离婚房产归属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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