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离婚后房子归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9 17: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过户后归自己子女所有,就表示该房子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父母明确指定房子只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产权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该房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产权变更为双方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归儿子个人所有;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归父母所有;登记在儿子儿媳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儿媳名下的归其双方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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