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本来打算复婚,还没有复的情况下,女方出10万买车登记男方名下,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29 19: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的存款如果没有特约定,那就是个人财产,婚后交给对方保管的,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全部要回来。但是如果交给对方的时候说明了是用于家庭开支的,那就不能全部要回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有权要回,这种情形是一般发生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小三返还的权利的。如果丈夫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小三,妻子对于这部分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离婚又复婚的,对于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基于婚姻关系的恢复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