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14岁犯罪了,满了14岁后还会判刑吗

未成年人犯罪
2022-11-29 20:0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方面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或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贩毒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以及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且手段特别残忍或情节恶劣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依据所犯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刑规则:
    1、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犯刑法规定之罪、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法定八类恶性犯罪,以及12-14周岁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经最高检追诉的,应判处所犯之罪相应的刑罚,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2、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判处任何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未成年人犯罪在判刑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果是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贩毒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以及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存在恶劣情节、手段特别残忍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从轻或减轻判处其相应罪名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