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冷静期已到我们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必须去民政局才可以吗?还是不用去取消呢

起诉离婚
2022-11-29 20: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撤销婚姻登记的程序: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度过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民法典》规定三十天内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定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去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是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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