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向法院申请被告列入失信黑名单

债务追讨
2022-11-29 20: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所谓法院“黑名单”,是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法院建立失信人员信息库,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进行信用惩戒。  
    二、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房产;不能租高档办公场所;购买私家车;旅游、度假。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法院黑名单,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想要在法院黑名单中“删除”,那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体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没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体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没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被法院起诉不一定会上征信,只要自身履行判决的义务就不会成为失信人员。如果自身不履行判决的义务,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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