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开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刑事辩护
2022-11-29 21: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前应当做的开庭准备包括: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在开庭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辩护律师举证;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四、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六、法院做最终判决
  • 法院开庭前一般会提审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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