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老人自然死亡,在医院开了死亡证明。去当地派出所下户口是否需要交钱?

2022-11-29 22: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属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已销户死亡证明。派出所会根据保存的第一次办理死亡证明时提交的材料或者存根,重新开具一份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老人在家正常去世的,其死亡证明先由住所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然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老人在家公民非正常(包括因意外事故如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老人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 在医院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去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