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原公司每月23号发放工资,我8.6号离职时并未发放工资,也没有在一礼拜内结清,今天24号,公司人事只算了七月的工资,八月的几天需要等到下个月,请问能否要求七月八月所有的工资一起结清呢?

讨薪
2022-11-29 23: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离职时,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发放;也可以去申请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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