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公负债我不知情,他却总是以别的原有套走了家里的钱,后面被我发现是拿去还债了,我离婚能起诉回来这些钱吗,

婚姻债务
2022-11-29 2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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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一方偷偷在外举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与财产权,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离婚后一方虚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依法有虚造债务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以离婚方式逃债财产能要回。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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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负债我不知情,他却总是以别的原有套走了家里的钱,后面被我发现是拿去还债了我离婚能起诉回来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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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老公负债我不知情,他却总是以别的原有套走了家里的钱,后面被我发现是拿去还债了我离婚能起诉回来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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