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在医院被医院轮椅摔倒责任在谁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30 00: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医院自己摔倒由医院或受伤者负责。在医院自己摔倒,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若是医院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对于受害者的受伤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伤者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医疗责任的认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责任构成条件如下:
    1、患者存在人身损害;
    2、医疗人员违反法律,存在过失行为;
    3、医疗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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