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持有人数超过两百人后,十二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超过三十五人的,不视 公开发行

股权转让
2022-11-30 03:52: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行人的以下行为会受到处罚: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以下证券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证券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证券公司承销或者销售擅自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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