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月份签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没写试用期开始时间,口头约定六月底上班,一直到现在还没通知报到时间,现在面试了其他工作通过了,24号告知用人单位想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说要一个月走流程,但是耽误现在这份工作的入职,之前那家用人单位的做法合理吗,该合同成立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04: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