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仲裁属于哪个部门请问

劳动仲裁
2022-11-30 05: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机构属于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组织。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法》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仲裁法》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仲裁委员会是独立社团法人,不归任何部门管辖,但是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生活中常见的仲裁活动主要由仲裁机构完成。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有关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和必要的财产;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是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