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改名字但是派出所需要提供学校的同意证明但是学校不给开

2022-11-30 08:2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一般改名字依法需要审批5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
    其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到申请材料后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并在觉得作出之日起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给十岁孩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认可,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认可的书面手续,把手续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换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准许,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准许,再到主管局长准许,最后回派出所改姓名。法律依据:给十岁孩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认可,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认可的书面手续,把手续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换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准许,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准许,再到主管局长准许,最后回派出所改姓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