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父母在子女成年后购买了房产,写了子女的名字可以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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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一般情况下父母无权收回。但以赠与方式过户,子女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存在法定情形的,父母可以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收回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子女没有付钱的,父母虽无权收回房产,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要求子女归还购房款。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
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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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父母是不得随意收回的。房屋作为不动产,
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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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在还没有办理
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行使撤销权是可以收回的;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下,也能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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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