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饭店的供货商,饭店欠钱不,且没有订立合同关系,这涉及到什么法律了?是不是可以告他

债务追讨
2022-11-30 09: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进行确定
  •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协商不成的,可以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按照违约责任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对方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愿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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