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小孩在幼儿园上课时和别人小孩玩,不小心把小朋友手弄骨折了,怎么赔偿?那小孩4岁,在幼儿园也有保险。学校方要负责任吗?

妇幼权益
2019-04-24 16:1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中出现骨折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单位在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你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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