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房子没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已过世,房子子女能直接卖吗

房屋产权
2022-11-30 10: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无权卖父母房子。谁的房子谁才有权处分,父母的房子只有父母才可以卖。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因此即使子女想卖父母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发现名下并没有可以买卖的房产,到时候也是无济于事。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父亲去世房子未过户儿子不可以卖房。父亲去世房子未过户该房产权属存在争议、存在没有清晰产权证明的障碍,出售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得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继承父母房产后子女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是:如果继承房产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子女按照一般程序,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即可。如果继承房产还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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