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前给父母的零花钱,算作转移离婚前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30 10: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前钱给父母一般不算财产转移,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父母的算转移财产,但是如果是双方都同意或者是双方都知情的,不算财产转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之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并且不告知另一方的,那就是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父母返还财产,并且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一方离婚之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并且不告知另一方的,那就是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父母返还财产,并且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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