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审判决书下来需要六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六个月。这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所需的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自立案后三个月内,判决书会下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