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二十年前和前夫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房子归我,孩子归他,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11: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孩子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是有效的。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只需要所有权人自行决定赠与子女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孩子是否有效的确定办法:如果是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则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有效。作为父母双方自愿协商将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应定为赠与较为合适。
    共同财产所有人协商一致,有权将共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与给第三方。但如果赠与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则应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离婚时,房产留给孩子,需要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赠与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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