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买房,合同是两个人名字,分手时女方公证放弃所有权,后双方都已经结婚,都结婚后才办房产证,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房子过户可以不要女方的老公在场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11: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恋爱时一方以另一方名义买房的房产归属是:一般归产权登记人所有;买房时双方共同出资,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认定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如下:
    (一)登记于双方名下无特别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
    (二)登记于双方名下且约定份额的视为按份共有,根据出资份额确认权属比例;
    (三)登记于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独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恋爱时她以他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人所有;买房时双方共同出资,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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