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可以判离不

起诉离婚
2022-11-30 11: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有两种情况:
    1、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没有结婚证,构成事实婚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能判决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如果是结婚证遗失的,补办之后办离婚手续;如果是未办理结婚手续导致的没有结婚证的,无需办理离婚。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离婚。如果是因结婚证遗失而没有结婚证要想离婚的,可以先去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有婚姻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