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你好没结婚证户口怎么分开

2022-11-30 11: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分户需要的手续: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分户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申请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且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本上如果是未婚且事实是未婚且符合登记的规定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