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已经签了,但是领导以为盖公司章为由,未给我,后我与公司的交接工作都做完了,但是两个月了,解除劳动合同里定好的补偿金一直未支付,领导说公司是国企,有自己的流程,一直拖延不支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12:0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双倍赔偿金:由劳动者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追究责任,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存在纠纷,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超出一年的则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般不可以反悔,但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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