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案件中,撤回上诉后在规定时间内还能再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被告人的上诉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
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