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但是他有退休金我自己没办法查到,请问法院执行人可以查到他的退休金有多少吗

刑事辩护
2022-11-30 12: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事情跟执行法官沟通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待被执行人有了新的收入,除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外,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司法解释》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等。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的工资、股息、红利等收入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费用以外,对于被执行人的其他收入,都可以以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