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客,下次交租日期是9.16,但是我不打算继续租了,所以我需要提前找房子搬出去,月底我打算先把东西搬起来放我朋友家,到时候再慢慢找新房子。但是房东知道我不住了后要跟我算到期前的水电费、家具磨损费、保洁费等,我说9.16交下个月房租的时候一起结清,9.16之前的房租我都已经交了的,不存在拖欠房租的情况,但是房东坚持不让我走(怕我走了赖她),她通知小区门卫不放行,不让我出去,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坐

房屋租赁
2022-11-30 12:24: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欠房租还赖着不走房东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房东有权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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