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将几个月的工资合在一起发,多交税了,合法吗?

讨薪
2022-11-30 12: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分为:按月或按次申报,因此无论公司每个月发放几次工资,只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纳税,即为合法。因此,只要公司在发工资前,已尽到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一个月内多次发放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其每年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每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算进收入额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动者在两处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个人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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