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桩基出现问题需要农民工担责吗

拖欠工程款
2022-11-30 12:5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工程质量与农民工无关。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可以由发包方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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