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年前我担保别人在信用社贷了三万,一贷款期是三年,最近信用社才打电话给我,说钱没有还,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2-11-30 13: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延期还款即可
  •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但是如果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处理借贷担保纠纷的办法: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请第三方调解;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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