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配偶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的,那么在法律上,不知情的当事人可以主张
赠与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财产。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
共同共有人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