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8.23号已在浙江服刑.上诉期巳过.我想为他申诉

刑事辩护
2022-11-30 14: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诉中的申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刑诉法中申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的执行。申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