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一直在他的微信朋友圈上说我和另一个,女生是女朋友但是我们不是,警告过他的还是再发,况且没有得到我们都同意他侵权吗?

侵权赔偿
2022-11-30 14: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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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未经本人允许,乱发他人照片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乱发他人照片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一般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地应当为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只要满足这两个地点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就这个理由提出诉讼的请求。但是如果是网络侵权的,则一般以侵权的媒介所在地为侵权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侵权行为的类型包括有对于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对人格权的侵权行为;对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对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等。具有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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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直在他的微信朋友圈上说我和另一个,女生是女朋友但是我们不是,警告过他的还是再发况且没有得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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