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一般不可以拒交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