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前有一位福建的客户在我手上做了一批货,然后货款没结清。到现在还欠着打他电话也不接。

债务追讨
2022-11-30 15: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客户拖欠金额不大的货款当事人可以跟客户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还款。如果不能达成友好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照判决或裁定请求客户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货款被拖欠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客户拖欠货款但金额不大的索要办法:当事人可以跟客户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还款。如果不能达成友好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照判决或裁定请求客户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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