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离婚协议中归孩子,没有过户,后悔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15: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应当及时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分割后没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所有权人没有转移,女方不能依法获得该房产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对方不履行的,自己不能要求对方履行,也不能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对方履行。因为赠与房产给他人,如果没有过户就是可以后悔的,除非做过公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能反悔,只要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可以要求撤销约定。不过办理了过户登记后,物权发生效力,一般无法反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