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需要注销分公司,但是需要总公司出具决议书,总公司不愿意盖章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30 16: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办理变更
  •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书;
    4、分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分公司完税证明、公章;
    6、分公司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要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