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4年购的房子,2020年办的不动产证,现在出售,应该缴哪些税费?

房屋产权
2022-11-30 16:3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需要交纳的税费有:1%的个人所得税;
    1.5%的契税;
    0.05%的印花税;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增值税;200元的权属登记取证费;3元/平的交易费;
    1.36元/平的测绘费。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卖房子要交的税费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1.5%的契税;
    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
    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房屋买卖税费明细如下:20%的个人所得税,
    0.15%的印花税,
    5.5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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