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一个人2018年向我借钱,欠条说用期一年,但是现在也没有还,之前的欠条还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2-11-30 16: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可以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协商约定。如果欠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那么这张借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但是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借条或欠条就一直有效。
    但借条和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3年,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三年内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到期不还的借条是有效的,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但是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借条仍然有效,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让借款人及时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为永久有效期,但其诉讼具有时效期间,借钱的欠条的有效期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还款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