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被执行名单多久消除

刑事辩护
2022-11-30 17: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一般在执行完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消除,特殊情况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一、第九条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二、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 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履行完毕后就会消除。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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