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男的自愿给我转了300块我把它拉黑了他说我诈骗

网络诈骗
2022-11-30 17: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出于真实自愿转账的,一般不算诈骗。但如果对方是因遭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并非出于真实的自愿而转账的,算诈骗;诈骗其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事人自愿转账,但只要能证明是诈骗的,可以报警,报警是有用的。诈骗即是掩盖真相,让对方产生错觉,自愿把自己的钱交给对方。所以自愿转账符合诈骗。当然,诈骗也需要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在受人蒙蔽的的情况下自愿转账给他人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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