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孩子归我扶养,没有再婚,给孩子更改姓氏,需男方同意吗

2022-11-30 17: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归女方改姓需要男方同意,未成年子女改姓的应当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然后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携带本人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一方当事人不能在离婚后对子女的姓氏进行擅自更改。更改子女的姓名必须要对方同意才可以。因为孩子的姓名是在父母双方的协商下定下来的,那么如果需要更改的话,自然也需要两个人的同意才行。
    如果私自给孩子改名的话,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孩子归女方抚养的,申请改姓需要取得男方的同意,未成年子女改姓的应当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然后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携带本人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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