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驳回起诉
诽谤罪:
1、证据不充分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被告人死亡的;
4、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5、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