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我的房贷还没有还完,我是主贷人,银行没办法更换还款人,我自愿放弃房子,如果还是一直由我还款,以后那个房子是不是也不是我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19: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有贷款的可以离婚,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贷款的还款方式和比例。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如果是房贷,那应该由房屋的获得者继续还房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房子没还完贷款离婚:夫妻离婚后将贷款房屋进行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想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将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一次性清偿之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夫妻双方在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后,那么离婚前所存在的主贷人和次贷人就会变更主贷人。然后去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那么该房产就变更了贷款人,过户给了主贷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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