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举证证据和答辩状,可以当庭提交吗?一般的民事诉讼,法院会不会不采纳或者罚款

刑事辩护
2022-11-30 19: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但如果是新证据即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可以在开庭后提出
  • 提交几份主要证据即可,其他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
  • 证据可以开庭时提交,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庭审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